本学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一条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学会章程;
(二)热心致力本学会活动,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学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学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学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学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学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五)向本学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报告本学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,经提示仍无改正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(一)触犯国家法律情节严重,受到刑事处罚者;
(二)违反本学会规章制度,对本学会利益和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者;
(三)严重违犯学术道德规范或违背职业道德者。